根据上级春节放假安排,春节长假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暂停宁波市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备案、购房资格核查申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租赁企业开业申报、浙里办“房屋租售”应用、认购意向登记等业务,2023年1月28日起平台恢复正常运行。请广大办事群众和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开发企业提前安排好相关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欢乐!
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