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提供房产交易服务,我中心将于2022年1月5日优化调整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1.增加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渠道,将在各政务服务综合自助终端部署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服务功能。
2.申请家庭购房资格时需明确拟购房屋,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选择限购区域内拟购的商品房项目;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需填写限购区域内拟购房屋对应不动产权证中的数字号码。拟购房屋与实际交易的房屋不一致的需重新申请家庭购房资格。
3.系统升级维护时间为2022年1月5日18:00至2022年1月6日8:00,期间相关房产交易服务将暂停,请广大办事群众和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发企业等相关单位提前安排好工作。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0日